根据《北京外国语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院系自主项目实施意见》要求,学校于即日启动2015年度院系自主项目结项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结项范围
2015年度立项的院系自主项目均在本次结项范围内,请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《2015年度院系自主项目结项报告书》(附件1),提交研究成果,项目负责人应对结项材料和经费使用的合法性、真实性、有效性承担责任。
成果要求
项目的结项成果应与项目申报书中承诺的预期成果形式、名称一致;成果发表或出版时应以北京外国语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,同时标注“受北京外国语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”字样,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正式提交国家相关部门。
为鼓励项目负责人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,学校拟出台院系自主项目认定方案,若项目结项成果达到校级项目的结项要求,可受理认定申请,经审核通过后,将根据规定认定为校级项目,具体认定方案请关注后续通知。
材料受理
院系自主项目结项由院系负责。院系应根据申报书审核项目完成情况(包括成果产出情况、标注情况、经费使用情况等),并办理结项事宜。
材料提交
请老师们于2016年3月1日前完成2015年立项项目的结项材料(《结项报告书》及成果复印件),电子版发至kuanglinlin@bfsu.edu.cn。